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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草业(2008)第一期

会泽县驾车乡龙潭社草原家庭承包管理成效显

[ 发布时间:2008-04-15 来源: ]
会泽县驾车乡龙潭社草原家庭承包管理成效显著
 
夏显著[1]
(会泽县饲草饲料监理站 会泽 654200)
 
    摘要:会泽县畜牧局在吸取多年种草养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于2003年在驾车乡腰店村龙潭社以《草原法》为依据,进行了草原承包管理的试点,试点结果表明: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和《草原法》是实现草原保护与持续利用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会泽县;草原承包;草原法
 
概述
    积极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和《草原法》是着重解决草原管理利用上存在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深化草业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也是加速草原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只有积极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把人、畜、草和责、权、利、种、管、用有机结合起来,着重解决好草原管理利用上“吃大锅饭,重畜轻草,靠天养畜,严重过牧”等问题,调动广大养殖户建设、保护、管理、利用草原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把草原经营同家畜的发展联为一体,使利益经济与改善生态和谐发展,加强《草原法》的宣传,贯彻落实,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草原、违法开垦草原等导致草原退化,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处罚草原超载,抵制以牺牲草原生态环境为代价获取区域经济发展的短期行为,实施草原可持续发展战略。
    如何管理和利用好草原,提高牧草的转化率;如何加强饲养管理和改善饲养方式,提高牲畜出栏率和商品率,实现草原的可持续发展。在吸取多年种草养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存在问题和困难,进行了认真总结和积极探索,2003年在驾车乡腰店村龙潭社进行试点,实行“统一规划、连片种植、分户承包、有偿使用”的草原建设和利用经营模式,彻底改变了过去“国家出钱种草,集体无人管草,个人赶畜吃草”的“大锅饭”弊端,使龙潭社走上了种草养畜致富的道路,对全县种草养畜在发展经济、脱贫、保护生态等方面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承包示范点基本情况
    驾车乡腰店村委会龙潭社位于会泽县南部,距县城98km,驾车乡政府南面10km处,村庄所在地海拔2735m,年均气温10.2℃,年降雨量1287.92mm。据2006年12月统计全社有农户41户154人,除3户13人为汉族外,其余均为彝族,人均有耕地0.1hm2,农作物种植以洋芋(Solanum tuberosum)、荞子(Fagopyrum esculentum)、燕麦(Avena satiiva)为主;生猪存拦121头,黄牛存栏92头,绵羊存栏1189只,全社畜牧业人均经济总收入1430元,比1997年人均增加900元。该社由于地处高寒山区,自然条件差,农作物种植品种单一,产量低,经济十分贫困。1997年前是一个吃粮靠返销、花钱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三靠”特困社。住地周围有约700hm2草山草坡和轮歇地, 发展草原畜牧业有得天独厚的条件,但是,长期以来只重视牲畜存栏数,农民习惯养畜积肥,耕地,缺乏商品经济观念,靠天养畜,忽视了草原建设、利用和管理,造成草原退化,产草量低,草层变矮,杂害草大量出现,草原畜牧业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群众温饱问题长期没有得到解决。
 
推行草原家庭承包承包责任制后的结果
    为了改变该社的贫穷落后面貌,变自然优势为经济优势,1996年、2002年在各级各部门的支持关心下,先后实施了“以工代赈”、“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建成高产优质人工草原和半人工草原400hm2,并将草原周围和草原内的18个小区用刺丝水泥桩围栏。为吸取过去其它草原因经营管理不当,盲目发展造成草原严重退化的教训,2003年,在县畜牧局技术人员的辛勤努力、指导下,由乡政府牵头,在该社通过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全面落实草原有偿承包责任制,合理核定载畜量,推行休牧和舍饲制度的实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生态效益。经测定鲜草产量25.1t/hm2,优良人工牧草比例达80%以上,草场覆盖度95%以上。鲜草产量是天然草原的6.6倍, 2006年末黄牛存栏的92头、绵羊存栏1189只,全乡畜牧业人均经济总收入达到了1430元,比1997年人均增加900元。
 
草原家庭承包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草原承包到户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牵涉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实施起来存在草原划界难、丈量难度大,草原质量均衡难、除草原以外的其它资源配置难、载畜量的科学确定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难、矛盾纠纷调解难等问题,但本着以人为本,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以边落实边完善,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知难而进的工作态度进行了该社的草原承包工作,主要的做法如下:
4.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
    为达到深入人心,化解矛盾,减少阻力,增强实效的目的,保证全面做好落实草原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县畜牧局抽调技术人员配合当地乡党委、政府,乡畜牧兽医站,村委会有关人员,深入该社在认真听取广大干部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采取个人交流、座谈、召开群众大会等不同形式,大力宣传、讲解草原经营承包管理的好处,吃大锅饭的害处,真正做到使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家喻户晓。
4.2  加大资金投入,恢复草原植被,提高生产力
    在有关部门的关心下,1996、2002年利用“以工代赈”和“会泽县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的建设契机,先后投资62.28万元,对严重退化的200hm2草场和200hm2轮歇地进行全面建设,建成高产优质人工、半人工草地。据2004年对草地的监测,植被盖度达100%,牧草频度98%,鲜草平均产量达25.1t/hm2,比天然牧草高6.6倍。其中:人工牧草18.9t/hm2,占总草量的81.3%,其它可食牧草2.51t/hm2,占总产量的10%,杂害草2.2t/hm2,占总产量的8.7%。通过项目的实施,恢复了草原植被,提高了草原生产力,发挥了草原的生态和经济功能,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4.3  统一规划、统一种植、分户承包
    为吸取过去草原管理缺乏经验,只重建设,忽视管理,草原承包责任制不落实, “建、管、用”同“责、权、利”不有机地结合,经营管理上“吃大锅饭”,集体种植,大家无偿使用,只索取,不投入,掠夺经营,草原重牧,滥牧严重,利用过度,草原提早退化的严重教训,建立起草原投入新的运行机制和经营管理机制。通过召开多次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会议、交流和座谈,全社干部群众形成广泛认识,将400hm2改良草原统一规划、统一种植,划分成18个小区承包给28户具有畜群基础好,经营管理能力强的养畜户进行经营。
4.4  以草定畜,建立和完善放牧利用制度
    以草定畜,控制放牧强度是维护草原生态平衡的先决条件。由县畜牧局饲草饲料监理站负责,乡畜牧兽医站配合,根据草原的产草量和牧草利用率等相关指标核定承包户草原载畜量,对超载放牧的农户,由社草原管理管理委员会按照草原管理村规民约进行处罚,并建立相互监督的机制。同时按照草原的可更新性和季节性生长规律,调整畜群规模、结构、放牧时间和放牧强度等。规定在牧草返青至生长期的4~6月,草原实行禁牧,其余时间根椐牧草的长势,对草原实行轮牧,对劣质老弱病残的牛羊必须在当年11月前强度育肥出售,保证不超过核定的载畜量,达到提高出栏率和减轻草原放牧压力的目的。通过合理核定载畜量,建立和完善放牧制度,加快了畜群周转,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提高了草原的生产力,减轻了草原的放牧压力,遏制了草原的退化。全社从2003年起,实行草原家庭承包后与承包前的1997年相比,牛羊存栏数虽然下降,但个体生产性能得到了提高,羊毛产量平均提高0.4kg/只,出栏羊体重增加2.7kg/只,2006年全乡草原牧业收入17.5万元, 其中收入上两万元的1户,1万元的7户。
4.5  调整畜群结构,改革饲养方式,轮牧制度
    根据当地的气候特点,草原畜牧业的经营方向坚持以饲养绵羊为主,在畜牧技术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加强羊群杂交改良技术的推广,优化畜种结构,压缩非生产性羊只,提高适龄母羊的比例,能繁母羊达到51%;引导农户对老式养改成漏粪羊圈,放牧与舍饲或半舍饲相接合,实行短期育肥,加快畜群周转,减轻草原压力,同时,广辟饲料来源,大力种植一年生优质高产饲料,推广饲料青贮,草原实行轮牧和休牧制,为草原提供修养生息的机会,恢复草原生态平衡。
4.6  签署草原承包合同,明确承包内容及权利义务
    为维护草原生态平衡,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结合当地实际,承包户与村委会签订草原承包使用合同。合同内容包括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承包草原的座落、面积、质量,承包期起止时间(30年),承包用途,发包方提供的生产经营条件,草原载畜量,承包方应缴纳的使用费(每年缴纳使用费30元/hm2),承包费的使用和管理(作为草原补播、围栏维护和追肥用,由乡草原管理委员会专户储存专户使用),承包合同的违约责任和纠纷的处理,承包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等。
 
取得的成效
5.1  彻底解决了草原使用上的“吃大锅饭”问题,改变了“草原无价、使用无度、破坏无责”的状况,理顺草原管、护、用、建和责、权、利的关系。
5.2  农户种草和管草的思想观念由过去的“政府要我干”转变为“我要主动干”,保护草原的意识提高了,对围栏设施的维护和杂害草防除成了农户的自觉行为。
5.3  改变了传统的自由放牧习惯和重畜轻草的观念,实行轮牧和休牧,为牧草提供修养生息的机会,使草原得到持续利用和发展。
5.4  农户的商品经济意识得到了改变,推行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后,加快了畜群内部结构的调整,出栏率和商品率明显提高,促进了牧民增产增收。


[1]作者简介:夏显著(1957- ),男,汉族,宣威人,中专学历,畜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