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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草业(2007)第一期

禄劝草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调研报告

[ 发布时间:2008-01-15 来源: ]
禄劝草地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调研报告
 
罗广荣
(禄劝县畜牧兽医总站, 禄劝 651500)
 
摘要: 介绍了禄劝草地经营承包的形式、制度和《草原法》的宣传落实情况,分析了草地经营承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
关键词  草地  家庭承包  经营责任制
 
    我县属半农半牧区,山区农民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发展畜牧业,由于对草地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不当,对草地进行掠夺式利用,致使草地退化严重。主要原因是草地的三权不清,即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不清,即家畜私有、草地公用的状况造成。为解决此问题,草地必须进行家庭承包经营,才能促进我县草地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几年来,全县继续稳定畜禽存栏,提高出栏率和商品率的基础上,按照“围绕增收调结构,提高质量增效益”的发展思路,着力发展商品肉牛、肉羊生产,在畜牧业内部结构调整和科学饲养上狠下功夫。根据我县具有开发草地畜牧业资源优势的有利条件和草场草食畜的超载问题,畜牧部门特向上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积极要求和建议,得到了省草山饲料工作站的大力支持并推荐上报,2001年经国家农业部批准,立项《禄劝飞播(模拟飞播)种草项目》建设,通过项目的建设和实施,有力的促进了我县草地建设步伐。2001年至2005年种草面积为1276.4公顷。其中家庭承包及联户承包种草面积为496.4公顷,更新补播改良草场面积为780公顷。
    通过项目的辐射带动和综合配套技术推广,促进了我县畜牧业的发展,肉牛出栏比项目前增加了29.3%,牛肉产量比项目前增加了39%,牛的出栏率比项目前提高了8.71%;肉羊出栏比项目前提高了8.15%。项目前牧业占农业总收入的比例为37.26%,项目后牧业收入占农业总收入的比例为46.24%,较项目前提高8.98%。
草地承包的管理形式
    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种草承包户的草地主要是用家庭责任地(即包产地)。具体操作是由项目技术执行组到项目乡(镇)实地踏堪、落实项目地点和项目农户,由自愿参与项目农户填写“禄劝飞播(模拟飞播)种草项目农户申请审批表”,由村民委员会、乡畜牧兽医站、县畜牧部门签章认可同意方能参与项目,一经认可的农户与县畜牧部门签订“模拟飞播种草项目合同”和填写“模拟飞播项目(现状)统计表”,按“禄劝畜牧兽医总站飞播(模拟飞播)种草项目实施方案”和“禄劝人工牧草的种植与管护利用技术”操作实施。
    签订种草《合同》以0.67公顷以上集中连遍(可1户或几户)为重点,围绕集中连片为主,零星农户种植为辅的原则,种植牧草必须草畜配套,保留原种草面积3-5年以上,签订《合同》后无偿供给优质牧草种子及化肥,第一年种草每公顷按播种量供给牧草种子15-22.5公斤。每公顷无偿供给钙镁磷底肥375公斤,追肥(尿素)150公斤。第二年和第三年无偿供给补播草子和每公顷450元的追肥管理补助(主要是兑现尿素)。对零星散种0.67公顷以下的农户,只供给补播牧草种子。签订《合同》的草地要求落实具有牧草生长必须的良好土壤、光、热、水、气候和质地疏松肥沃的低缓土地等优势条件,选用坡度小于15度以下的平坡地。
草地承包的形式
    签订种草承包合同后,甲乙双方职责明确,使责、权、利“三权”清楚,做到谁种,谁受益、谁管理,谁利用,以家庭承包为主,联户承包为辅。联户承包种草主要是土地集中连遍,在这一片草地上的包产地户主,都是受益人。我县团街乡的卓干山6.67公顷连片的草地就是采取这种联户承包形式。联户承包要以自然村民小组为单位,村民委员会要参与协调,草地禁牧,谁家的草地,谁利用刘割。村小组制定村规民约管理草地。
草地流转方式
    为草地的方便管理,尽量做到连片种植,在这片种草的草地上,有的农户无草食畜或草多利用不完的,可转租草地或出售鲜草给其他畜多的农户。
制度落实情况
4.1 地块的落实
    项目执行组具体到户踏勘落实种草面积,要求质地疏松肥沃、地块权属清楚,边界明确,并能按照谁种植谁管护,谁利用谁受益的原则。落实草地长期有偿承包经营责任制。
4.2 签定种草承包合同
    甲乙双方职责明确,使责、权、利“三权”清楚,充分发挥人工种草的综合效益和提高人工草地的使用寿命。
4.3 技术方案的落实
    项目执行组拟定具体飞播(模拟飞播)种草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经县项目领导小组同意,按照方案操作实施。
4.4 资金物资的落实
    由项目领导小组落实资金的就位,项目执行组落实物资的就位。物资包含所需种子、化肥等。
4.5 草畜配套的落实
    土、草、畜必须三位一体,种、管、用、养必须综合配套,才能保证实现草业生产的高效益,在落实地块的同时,要求必须养畜种草配套,才能签订合同。
草地管理部门在承包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
    有力有组织保障措施是项目实施取得成功的关键。项目立项后,草地管理部门成立了由县农牧局局长为组长,县财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县农牧局分管副局长和项目乡镇分管农牧副乡(镇)长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技术执行组,由分管畜牧的农牧局副局长为组长,县畜牧兽医总站站长为成员,抽调业务技术骨干参与实施项目的技术执行组。领导小组与技术执行组分别负责对项目的组织领导、协调、管理、督促等和项目的具体实施、指导、培训、播种、管理、利用技术和草食畜生产综合配套技术的推广,按时填报有关报表,总结,按合同、按方案、按技术操作实施项目。
    制定实施方案和技术路线,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技术执行组制定各年度的《实施方案》和《禄劝人工牧草的种植与管护利用技术》,技术执行组成员具体到项目乡(镇)落实项目农户,固定专业人员蹲点指导管理,技术上严格按优质牧草的栽培管理技术规范实施,并建立科技档案,开展“种、料、管、防”综合配套技术的培训与推广,进一步提高了种草养畜的经济效益、促进草地畜牧业的发展。
地方配套法规的制定和宣传情况
    在认真贯彻落实《草原法》的基础上,大力推行草地承包责任制,强调以草定畜,严格控制载畜量,严禁滥垦、滥牧、滥占天然草场,下决心有计划的退耕种草和退牧还草,实行有利于草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制定行之有效的村规民约,管好、用好新建人工草场及现有各类草场,在项目区的中屏大海子村委会,制定了《大海子村委会种草项目保护工程管理规定》。管理细则中规定了:(1)为了保护好人工种草不受损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劳动成果,凡经过和在种草地周围进出活动的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2)在种草地内严禁放牧、生火、打猎等活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草场。(3)如有违反规定进入牧草地里放牧或故意破坏的作出以下处罚:凡牲畜随意进入牧草地,不论大小每头处罚10元以上罚款;凡故意破坏者,除责令补种损失牧草外,罚款50-100元;凡擅自进入破坏草场者,按《草原法》及《森林法》有关规定处罚执行。为管好人工草场由3名护林员兼草场管理员,对新建草场进行管理。
草场家庭承包经营制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7.1 存在问题
7.1.1 近几年的家庭承包草场,有部份地块杂草危害严重,危害较大的杂草主要有篙枝、翻白叶、马刺、飞机草等,这些杂草直接影响牧草的生长能力和产量。有部份人工草场管理跟不上,只利用不施肥,割几次后都不施肥,造成后期牧草生长缓慢和瘦小,发黄枯死。还有少数人工草场,到冬春季节没有其它天然牧草时,把牛羊放进草地放牧,牧草受到践踏,土壤板结,扰乱草层成份,多次放牧后导致牧草衰竭。
7.1.2 此项目的实施,本着国家给一定的扶持种草,农户投工投劳,草场由农户管理,农户受益的原则。无后续资金投入,新增承包面积难于落实,原承包面积不除杂草、害草,不补播缺苗,不追肥,甚至毁草改种其它农作物,草场退化,面积缩小。
7.2 建议
7.2.1 草场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大的系统工程,牵扯部门多,因此各级领导应把发展草业提高到战略高度及议事日程,重草兴牧,立草为业形成一大生产科研、推广体系,成为一个比较独立自主,不受特殊条件制约的产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和措施,同时,应克服重视规划轻实施的思想倾向,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管好用好一片,持续投入持续发展达到质量与效益的统一。
7.2.2 固定农村各类用地,采取并做好村级参与式土地利用规划,落实草地承包责任制,使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三权”清楚。
7.2.3 鼓励个人、集体、经营单位从事草原承包经营,谁种、谁受益、谁管理,实行草地长期有偿承包,并将草原承包使用权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7.2.4 制定发展草业的优惠政策,扶持牧民种草养畜,实现草畜配套,低息贷款给牧民购置草食畜,充分发挥草原优势。